7月1日,雁门口镇覃场村村民邓某通过电话向县质检所表达感激之意,感激质检所为他们免费检验复合肥质量,为他们进行维权提供了依据。
5月17日,雁门口镇覃场村三组邓某等8户村民在该村农资销售点共买了133袋“天壤”牌复合肥,为133亩水稻秧苗施肥。过了一周多时间,秧苗发黄,没有生产迹象,几户村民将情况向农资销售点老板反映,该老板到田间查看,情况属实。
6月6日,村民们将未使用完的复合肥送到京山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质检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免费为其进行质量检验。
该批次“天壤”牌复合肥共检验了5项指标,只有外观和粒度符合标准,其他总养分(氮、磷、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水分3项指标均不合格。不符合GB15063-2001国家标准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根据检验结果,厂家和销售商同意按每亩25斤BB肥、10斤钾肥的用量向农户提供肥料进行补救。通过对稻田施肥后,秧苗长势有所改善,但与正常秧苗相比还“相差较远”。其他有关事宜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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