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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沙洋监狱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省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保奥运、迎国庆”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物资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的通知》等文件,为做好相关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保奥运、迎国庆”百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时间:2008年8月1日-10月上旬)
重点打击并取缔食品制假黑窝点,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大对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力度,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两打”专项行动。整治生产条件恶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环境。组织对食品包装容器等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检查行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继续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加油站、出租汽车公司等领域在用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产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克扣消费等计量违法行为;
各地要结合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的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福娃、纪念币、徽章、奥运工艺品和其他以奥运为主题的玩具、服装、仿真饰品等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缺陷和有毒有害、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为合格产品;
对服装、家电等节假日热销产品,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通过强制认证以及是否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伪造品牌、假冒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各地分别在8月5日、8月25日和9月15日,将“保奥运、迎国庆”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市局执法科。10月5日前将行动总结和统计表(附后)报送市局执法科。
(二)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时间:2008年8月1日-11月20日)
重点整治建筑用钢材、人造板、水泥、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等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和建设工程安全的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在施工中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行为;各地要以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产品安全指标为重点,依法严查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辅材料、溶剂、胶粘剂、添加剂等组织生产的行为,防止有毒有害建材进入流通领域和用于建筑工程。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局执法科。
(三)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物资执法打假工作
重点查处地条钢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劣质建筑用钢材、劣质水泥以及偷工减料生产的额定载流量、阻燃性能不合格的电线电缆;结合《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2008]80号)部署的任务,继续深入开展人造板、装饰材料、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甲醛、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以及无证生产、偷工减料、“黑心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煤炭、化肥等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缺斤短两等质量、计量违法行为。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大案要案、重大事故、趋势性潜在隐患等,要随时报告市局执法科。
(四)开展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文件精神和总局有关部署,切实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重点做好对本辖区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清查建档工作,查清查实企业数量、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健全动态监管信息库,同时要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查企业是否全面、彻底地停止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二查企业是否具备保证塑料购物袋符合标准的必备生产条件;三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坚持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质量抽查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严格后处理制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加大曝光力度,严格召回制度,确保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依照标准持续生产合格产品。
对令行不止、继续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是对目前仍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屡禁不止、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从重严肃处理。二是加大对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塑料购物袋产品的无证查处力度,规范和维护塑料袋产品的正常生产秩序。三是要研究推广先进执法打假技术,加强对《塑料购物袋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等先进方法和标准的培训宣贯,实现对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有效识假打假。
各地要在8月7日前将辖区内监督检查和违规查处以及企业清查建档情况上报市局执法科。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认真动员部署,全力抓好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任务全面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追溯生产源头,打击制假窝点,坚决从重、从快处理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做到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争取支持,加强配合。各地各单位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各项执法检查行动情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形成执法检查工作合力。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各项执法检查行动情况报送工作。对突发事件、大案要案和重大情况,要根据有关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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