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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重点企业,推进质量兴企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为加快荆门崛起服务,根据全省质监系统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重点企业,推进质量兴企(以下简称“两服务一推进”)活动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内容,以促进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优势,将质量兴企活动引向深入,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3-5年时间,建立和完善“两服务一推进”工作机制,提高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增强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产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到2010年,石化、磷化、建材、食品加工、能源、高新技术等六大“百亿产业”创名牌产品20个以上,其主导产品质量达到当时的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传统优势产业名牌产品竞争力居于全省乃至全国行列,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培育出30 个市场占有率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拳头产品。大幅提升名牌产品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形成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名优企业集团,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对象

市局确定的重点对象为:列入《荆门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扶植企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六大百亿产业和打造百亿企业目标任务所涉及的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有中国名牌、湖北名牌企业等。全市共确定100家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积极帮扶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大对名牌企业质量提升的指导帮扶力度,引导优势企业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创建一流品牌;引导企业面向国际市场,树立卓越的质量理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吸收和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骨干、龙头企业,不断完善质量检测能力,大力开展质量小组(QC)活动,全面推进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质量竞争力,鼓励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发挥好示范帮带作用。(质量科牵头,质量协会配合)

(二)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强化标准化长效动态管理,加强企业标准备案和复审工作,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坚决消灭无标生产。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继续抓好荆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引导名牌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产品质量向国际标准和先进水平靠拢。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入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分委员会及标准化工作组,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及科研。(标准化科负责)

(三)强化计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实施计量节能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大力宣传贯彻《计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指导和督促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节能减排行动计划。指导企业配齐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企业计量标准,用好能源计量数据,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推广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标准,减少跑冒滴漏;建立强检计量器具档案,全面实施强检器具检定,推行能效标志产品认证。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使用;进行能耗产品强制性认证,淘汰落后产品、工艺和设备,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环保节能型道路;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节能减排,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突破口和重要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计量科负责,质量科、计量所配合)

(四)强化认证认可工作,保障质量认证有效性和质量安全。围绕全市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积极推动可再生资源和节能节水节材产品认证、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产品认证以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自愿性产品的认证。(质量科负责)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动企业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强化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生产安全。(特监科负责)

(六)督促企业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指导和帮扶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检验工作。积极组织产品检验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宣贯,引导企业配备与发展相适应的设备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督促检验人员依照产品标准和规章制度开展检验,不断改进工艺标准和工艺设计,严把原辅材料、元器件入厂质量关,严格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快产品质量监管网建设,围绕建立完整的质量监管链条,有效发挥电子监管网在产品溯源、质量跟踪、打假治劣、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加快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检中心服务荆门高新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京山轻机、百科药业、金龙非织造布等企业创建国家级技术中心,支持新美香、格林美等企业创建省级技术中心。(监督科、食品科、质量科负责,各技术检验机构配合)

(七)加强质量队伍建设,培养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素质。重点加快培养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在加强质量教育、实现质量振兴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实施质量工程师资格制度,引导企业重视质量工程师队伍建设,争取到“十一五”末期,名牌企业和产品质量实行准入控制的企业,80%的质量管理人员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质量科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系统要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层层建立责任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主管科室负直接责任。市局将“两服务一推进”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奖惩;对因服务不力导致重点联系企业出现质量问题或未完成创名牌目标任务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完成任务好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联系点制度。全市质监系统要逐层逐级确定重点企业并建立联系点。市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联系重点企业和工程不少于30家(具体分工另行安排),各县市区局也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确定联系点,班子成员和各科(股)室、所及分局负责人都要抓好12个联系点。联系人员要加强与企业间的互动联系,了解企业需求,协调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引导企业围绕名牌产品评价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创牌规划和计划,督促企业狠抓落实,按期实现“质量兴企”工作目标。

(三)提高服务效能。全面落实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申报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在申办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证书、标准水平认定、测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检测、加入电子监管网、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方面要优先安排,责任到人,实行“一条龙”服务。

(四)认真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将本方案所确定的重点对象均列入重点保护和扶持对象,加强与企业的协作,及时依法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制假售假案件。切实落实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免检”待遇,对联系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要与该企业质监系统联系人联系,贯彻服务为先的原则,对企业第一次非质量安全问题的轻微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整改,实行“首次不罚”制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名牌宣传策划,会同舆论宣传部门加大对质量兴企活动及名牌战略宣传力度,使主流媒体真正成为宣传名优企业的可靠阵地,充分利用质量月、“3.15”等活动,搭建自主品牌的展示平台,在全市营造重视名牌、关心名牌、使用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全市系统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结合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和加强执行力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执法监督方式,积极探索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新方式、新方法。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协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大局意识,以扶持发展企业为己任,严禁向企业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对以服务企业为名,向企业乱收费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发布于:2008-7-15 已被阅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