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
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6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其源同志的传达,将省委省纪委今年工作部署要求和国家总局对行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传达得很全面。建国同志的表态讲话非常好。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2006年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06年,全省质监系统在省委、省纪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重要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治理,政风行风明显改善。一是充分履行部门职能,以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假劣农资,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立了省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特点制定了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措施,广大干部职工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普遍增强。三是不断深化行风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治理乱发牌匾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培训办班秩序,培训办班实行归口管理和计划审批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四是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学会协会,制定下发系统行业协会(学会)管理暂行办法。五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省系统有11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六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积极参与省纠风办主办、湖北电台经济频道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听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并及时跟踪回访,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省系统30个局参加了当地的政风行风评议,29个被评为合格单位。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得到增强。一是认真开展“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主题宣教月和“学习贯彻党章,增强党性修养”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居安思危》等电教片,举行“学党章,做合格党员”、“知荣辱树新风”主题演讲交流会。全省系统各级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286人次。二是加强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对近2年来全省系统新任职的40名省局管理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据统计,全省系统纪检监察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22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82人次,对2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全省系统共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21场次,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231场次,组织开展“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339次,广大干部职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得到有效增强。
(三)加强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关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是发挥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整合信访资源,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对82件来信举报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置,通过及早打招呼、函询等方式对干部进行提醒,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制止。二是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孝感等市州局二级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省局派员从笔试到面试全过程参与,确保科学公正。三是加强了对各种资格考试的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认证监管人员等资格考试进行巡视和监考,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增强行政许可的透明度,推行阳光许可,通过对群众反映的有关行政许可问题的调查进行监督。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省系统共修订完善制度832项,新制定制度318项。二是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许可公开、公示制度,对受理的近千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在网上及时公告,逐步建立完善了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等功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的清理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系统内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得到顺利推行,收支两条线等财经纪律得到较好执行。三是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在系统内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轮岗交流等制度,全省系统共对113个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对171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在总结成绩、肯定经验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全省系统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仍有发生,2人因贪污被判刑;个别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较为松懈,工作作风散漫,生活作风不检点,与干部职工的期望有着很大距离。部分单位宗旨观念不强,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办法不多,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不明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存在薄弱环节,“一手硬、一手软”、“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适应新形势,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重要精神上来
(一)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
俞正声书记在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指出了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几个误区。一是当前对潜在的问题估计不足;二是一手重、一手轻,一手硬、一手软;三是有的领导干部为保选票,放弃原则,对问题不敢抓、不愿抓;四是长期的和平发展环境、长期的共产党执政地位和有保障的公务员待遇,容易使我们的干部不了解群众疾苦,缺乏人民群众对贪官污吏的切齿之恨、切肤之痛,在执行纪律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公务员法》实际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国企改革之后,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然后公务员。《公务员法》就是解决能进能出的问题。应该说,这几个方面的现象在我们系统内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要有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既要充分肯定近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又要对问题的严重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今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质监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围绕部门职能履行深化思路,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抓住科学发展这个大局。要把反腐倡廉与推动和促进质监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地结合起来,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贴近全局,融入全局,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引导性作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影响质监部门的和谐稳定,也会成为质监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严重障碍。反腐倡廉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从廉洁从政抓起,从日常自律抓起。三是抓住服务群众这个重点。中央、省委都提出了坚决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的要求。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要怀着对广大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深入下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心中有数,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出手有招,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方式方法,使质监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群众安全生产生活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抓好机制建设这个源头。源头防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既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巩固和深化,又有利于防范各种新的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要重视防治腐败的体系机制建设,将防治腐败的要求与中心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互为促进,提高源头治腐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五是抓好纪律执行这条主线。纪律的执行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再好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执行和维护,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就没有任何现实意义。要在系统内形成令行禁止、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对违背纪律的一定要加以制止和处理,形成正确的导向。
(二)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俞正声书记在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要求,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湖北、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方针和路线要靠好的作风来实现,执政基础靠好的作风来巩固,防止腐败变质要靠好的作风来保证。对我们质监部门来说,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于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保证系统稳定和谐和增强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领导干部有好的作风才能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质监工作既关系到群众生活生命安全,又关系到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也关系到对当地经济服务功能的改善。所有这些工作都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有的还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如果没有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工作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有些任务目标无法完成。只有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干事业、谋发展的高度热情,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才能真正使质监工作一步一个台阶。
第二,领导干部有好的作风才能促进系统内部稳定和谐。我们质监系统有着一支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在质监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在整体水平值得肯定的前提下,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关于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反映也很多,对个别领导干部不干实事、不求发展、不严于律己,群众意见很大,消极作用十分明显,造成一些单位发展滞后、人心涣散的局面。这些问题要按党纪政纪加快解决。要重视解决领导班子的问题,形成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氛围。一个单位,首先看什么,应该看是否发展了,干部是否真在做实事,是否围绕服务和把关做出了成绩,这是大局,是前提,在此之下再看还存在哪些问题。不要因为某一个枝节问题而否定一个班子,也不要因为某些方面干得还不错,而忽视全面和重点工作。
第三,领导干部有好的作风才能促进质监部门服务功能的改善。领导干部只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掌握第一手情况,才能真实把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及时找准位置,发现最有效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从而使质监部门的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要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俞正声书记在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指出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政令不通问题,领导干部家属、身边工作人员借势谋利问题,奢糜之风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问题,追求低级趣味问题。这些问题带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要认真按照会议精神,将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
第一,要解决好事业发展与维护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事业发展后,才能较好地解决群众利益关系问题。前提是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深刻认识到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危害,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把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使质监部门真正成为群众离不开、信得过的部门。
第二,要解决好系统内政令畅通的问题。能不能令行禁止是决定一支队伍战斗力强不强的重要因素。目前,系统内有令不行、不禁不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到了一些单位就变得雷声大、雨点小,抓落实的力度很弱,没有抓出应有的成效。有的对禁止性的要求置若罔闻,政策、制度的公信力下降,造成规范管理的障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确保政令畅通无阻。
第三,要树立勤俭节约的风气。出国审查备案要加强。现在协会多,质监部门收入好了,有点节余,都到境外去。省委政府中纪检各方面都严格要求,我们要完善和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组织好这方面的活动。
第四,要发扬民主作风。领导干部作风不民主,不利于班子的团结,也不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善于发扬民主,多作沟通,多与班子成员交流意见看法,善于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班子其他成员既要直抒胸臆,坦荡相见,也要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讲团结,不能损害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
第五,要培养高尚健康的情趣。领导干部的情趣问题不能简单认为是个人私事,是生活小节问题,而是一个人为官从政德行的具体体现。这里提几点要求,一是不许赌博,严格遵守省里的“五条纪律”;二是净化交友圈,择善而交,对那些搞拉拉扯扯、怀着个人目的的人要保持谨慎。特别要处理好和企业主的关系,要大力支持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与企业主产生经济上的往来。三是生活作风要正派,注重培养高尚的精神追求,摆脱低级趣味。这里重申,凡领导干部嫖娼、养情妇、“包二奶”的,一律撤职,开除党籍。
(四)要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即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所倡导的这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要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深刻领会,自觉践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注重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讨论,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督促指导,有问题要及时指出,多提要求。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督促,经常互相提醒建议,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改善。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认真开展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7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严肃查处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和谐质监、和谐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质监、和谐湖北建设
一是对履行质监部门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提高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对各级局各部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履行质监部门职能,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开展质监工作和取得成效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对重点部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试点。各级局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以与企业打交道最为频繁的部门和单位为重点,或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为重点,开展效能监察试点,促进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用实际行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在用权、审批等权力集中、影响面大这些方面,主要是在服务企业、依法行政等有些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效能监察。
三是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落到实处。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教育要摆在最前面,工作要规范,规矩在内部定好。工作到这个层面也不简单,大小说都是各级质监部门的领导,既是组织培养,又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到了这个年龄、这个阶段,不要为了谋一些私利,违背党纪国法丢了公务员饭碗,甚至进了牢房,不值得。关键靠自己,做得好就不怕监督。出现了问题,及早向组织上说,及早处理和解决。自己对自己要求要严一点,落实到行动上,看行动,看效果,使党风廉政真正深入人心。省局向我看齐,地市局一把手也要喊出来“向我看齐”。
(二)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置信访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通过现有的工作渠道了解群众的真实心声,在考核、调研中搜集的群众意见,要进行解决,拓展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诉求渠道,保证民意畅达。坚持企业回访、发函征求意见、检定检验和执法廉洁监督反馈卡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
二是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抽查力度,深入开展“打黑”、“打非”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力度,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另一方面,要继续开展执法工作质量检查,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罚款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省以上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要坚决取消;进一步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和检测;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质监系统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进行全面清理,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义收费的,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财经法规和制度,乱发钱物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6)102号文件规定,市(地)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是以“乱收费”为重点开展“五乱”整治工作。要对技术服务收费、协议收费、有偿咨询收费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坚决落实总局关于“一律停止在审批、准入中的有偿服务收费”的决定。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背自愿原则、利用法检、强检或行政影响力变相强制进行有偿服务,实行打包服务组合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收费后违背约定少服务,层层下达服务收费并和工资福利奖金挂钩,甚至伪造检测结果、出具虚假证明、为技术服务对象的不正当行为提供庇护等行为。虚假报告属于更严重更恶劣的问题。要从源头上根本上抓好抓实。
(三)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保证党纪国法威严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令行禁止的重要措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是跟干部过不去,不是跟单位过不去,而是为了保护干部,纯洁干部队伍,保障单位更好的发展。一定要纠正那种捂着、护着、瞒着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准。
二是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对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有些单位出现苗头的,要在内部认真查找原因,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对个人影响不好,对系统、社会的影响更不好。这方面一定不要护短。尽早、尽准、严格地处理好。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办案,把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灵活运作公务员辞职辞退处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处理、从业人员资格处理等手段,宽严相济,注重办案效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经常性自查和监督检查,查找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是否有薄弱环节或漏洞;是否有违规审批或违规执法、不当执法的行为,是否有以权谋私,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是否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做好案件通报工作,在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在管理和服务中引导市场竞争行为的规范,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基本经验,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崇廉尚俭、筑牢防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弘扬新风、促进和谐”纪律教育月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系统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省委即将下发的党内监督条例实施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纪检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8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要把作风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生活会的检查指导。加强对下级单位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编制目录,加强指导,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有效性和公信力,要发展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维护党员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局转发了中纪发[2007]17号文件和鄂纪发[2007]16号文件,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填自查登记表,自查购买房屋、出售房屋、收受干股等方面存在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另外,还要重点治理以下问题:(1)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特别是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2)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和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4)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6)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以及不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
(五)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省政府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和调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流程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技术审查、行政审批三个环节相分离,逐步实行和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推行网上远程审批,坚持行政审批事项定期公示制度,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推行政务公开同步推进,实行阳光审批,透明审批。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轮岗、竞争上岗和异地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有效办法。加大两个审计办法的实施力度,逐步扩大审计范围,运用好审计结果。
四是深化财务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收支行为,严禁私设“小金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投资安排、建设实施方式、监督管理以及决策机制,规范系统内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
源头治腐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要结合主要业务工作对本单位如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拿出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具体的推进措施,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只制订、不实施或实施不到位的做法。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的制度。
四、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各级领导班子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全省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省纪委书记宋育英同志在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了五个方面,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拓展和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着力点,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主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对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同志们一定要认真领会,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二)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之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完善责任分解机制,继续细化责任内容,搞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调研、年中的督促检查和年底的责任考核工作,在各种监督检查中,要扩大干部群众参与度,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组(委)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主动为党组(委)统一领导反腐倡廉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工作对策,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系统有工作特点,反腐倡廉也有自身的规律。关键在在座各级领导。
(三)改进反腐倡廉工作方法,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和水平。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必须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把握,及时跟上情势需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既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善于总结经验、推广经验。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把预防腐败寓于各项改革措施和重大工作决策之中,在发展中解决滋生腐败的各种深层次问题。要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健全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凡是安排布置的工作,制定实施的制度,要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突击抽查等方法手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一抓到底,保证令行禁止,务求实效。
(四)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的第一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要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数少,但这项工作很重要,党组书记要充分信任支持,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要提供经费、时间、人员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切实改进作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带头遵守纪律,严格依纪依法办事,确保公正执纪、廉洁执纪。
同志们,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让我们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用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开创质监工作新局面、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为湖北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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