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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公告
 

各有关纳税人:

     根据鄂国税[2006]110号和荆国税[2006]78号《关于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在换领新税务登记证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因此,请东宝区、掇刀区和屈家岭管理区的企事业单位及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和营业执照上注明了字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等组织机构,凡未年检的、超期的或无代码证的于1015日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手续。钟祥市、京山县和沙洋县质监局负责本辖区的此项工作。

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912

 

发布于:2006-9-12 已被阅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