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直属分局,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06年4月起至6月底止。
二、检查重点 本次重点检查下列定量包装商品:牛奶及乳制品、茶叶、干鲜产品、调味品、化妆洗涤用品、医药保健品、润滑油等。
三、检查范围 全市经销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检查分工 各县、市、区局组织落实本辖区的监督检查工作。市直(含东宝区、掇刀区)由市局直属分局和计量检定测试所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抽样和检验 在此次监督检查中,抽样和检验人员必须分开,抽样人员不得检验,检验人员不得抽样。检验要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检测,按程序履行审核和批准手续,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二)检验结果处理 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检验,检验结束后3天内将检验结果以“检验结果通知单”形式反馈给该商品的经销企业,企业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应在接到检测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计量科及时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测结果。经检测后,未破坏的样品,应退还给受检企业。 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经销、生产单位,检查单位应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后处理。
(三)检查结果汇总 各单位必须在2006年6月25日前,将全部检查结果汇总报市局计量科。
(四)各有关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检查时要出示文件和执法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二○○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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